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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种子法》今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2-03-03     浏览次数:     来源: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新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发展现代农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此次种子法修改以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扩大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环节,加大假劣种子的打击力度,完善侵权赔偿制度,推动建立鼓励和支持育种原始创新的制度体系,将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水平推向新高度。

新法第七十二条将故意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惩罚性赔偿的倍数上限由三倍提高到五倍,将难以确定数额的赔偿限额由三百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让侵权者付出更加沉重的代价,进一步维护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此外,违反新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假种子及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劣种子的法律责任也有所调整。前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二万元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后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二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