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下午,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会议在市行政中心召开。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组长、副市长吴海云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将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系列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上来,深刻认识到“大棚房”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和清理整治的极端重要性,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重抓耕地保护、制止耕地“非农化”等工作的坚定决心,把党史学习教育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定“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迅速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
会议指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是巩固清理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的重要抓手,事关耕地保护红线、粮食安全底线、农民合法权益保护乃至乡村振兴大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摒弃侥幸心理、畏难情绪和观望心态,坚决扛起粮食生产大市的责任担当,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真正把上级的政策吃透、安排的任务弄清、工作的重点找准,有的放矢抓好整改。一要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全面排查设施农业用地、农业大棚及其看护房有没有改变农业用途、有没有违法违规建设等具体问题。要逐一核查2018年以来专项行动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全面摸清整改不到位、整改之后又反弹回潮等相关情况。要大力实施网格化管理,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全面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及时移交属地。二要坚决清理,严格整改。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能,规范清理整治、执纪执法工作,做到依法依规,严格标准,尊重历史,不搞“一刀切”,避免工作简单化、“扩大化”和“一拆了之”。对已经排查出的问题,要对照清单,严格按照整改处置政策、要求和标准,区分问题类型,不折不扣按期清理整改到位。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要深挖问题根源,依法依规从严追究发生“大棚房”问题的责任主体。要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建立整改台账,整改完成一项、检查验收一项、对账销号一项。三要建立机制,长效监管。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政策,切实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为乡村产业振兴留足空间。要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政策宣传,科学安排设施农业用地,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要利用“回头看”形成的排查成果,建立健全设施农业管理台账,实施精准化、长效化、常态化管理,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会议强调,“大棚房”问题“回头看”,政策性强,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密切协作配合。一要落实属地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细落地。各县区政府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回头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在确保农村稳定的基础上,保证 “回头看”工作成效。二要强化部门协同。各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回头看”工作。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要加强宣传发动。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强化舆论引导管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群众发现问题、提供线索。要挖掘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全社会自觉远离违法违规行为良好氛围。四是严格督导问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介入,及时跟进。对排查不全面、整改进度慢、工作推进不坚决等情况,要及时予以纠正。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依法依纪追责问责。对群众举报线索要逐一核查核实,对认定的违法违规问题,加快整改落实,并依规依纪予以查处。
市协调推进小组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吴金恩主持会议,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毛太乐解读“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黄雁鸿作会议发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文广旅局分管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