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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扶贫办召开全市乡村振兴(扶贫)产业园暨石梁河水库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月
发布时间:2021-05-24     浏览次数:     来源:

5月21日上午,全市乡村振兴(扶贫)产业园暨石梁河水库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月动员会在局中会议室召开。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市扶贫办主任毛太乐参加会议并讲话,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市扶贫办副主任王洪波主持会议,各县区(功能板块)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王洪波副主任解读了《全市乡村振兴(扶贫)产业园暨石梁河水库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月活动的通知》相关内容,该通知共有5个部分,分别为:提升对象、活动内涵、时间安排、验收方式及验收标准。其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指导性,请各县区(功能板块)认真领会,抓好工作落实。

毛太乐局长对此次活动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提升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本次提升月活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突破口,通过提升乡村振兴(扶贫)产业园和石梁河水库片区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启动乡村振兴样板村建设,推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二是紧盯关键环节,扎实推进“提升月”相关活动。首先,产业园环境提升与产业发展规划相结合。按照一二三融合发展要求,抓好各类产业园的环境提升。其次,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与财政扶持重点片区项目相结合。抢抓上级财政专项帮促政策,科学编报整村推进项目,打造重点片区样板。最后,样板村建设与相关涉农政策相结合。充分利用省级重点帮促村、农村人居环境奖励、水库移民后扶、一事一议等乡村治理政策资源,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科学规划、整体打造并树立标杆。三是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提升月”活动取得实效。首先,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在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提升月”活动,充分发挥乡镇党委书记和村支书是乡村振兴一线“指挥员”、“战斗员”的作用,强力推进产业园和农村人居环境的整体提升。其次,加强督查指导。市扶贫办和人居办分别牵头,对乡村振兴(扶贫)产业园和石梁河水库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月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测评,以此作为县区、乡镇乡村振兴年度考核和财政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最后,加强氛围营造。充分利用农业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广播电台等媒介,大力宣讲乡村振兴最新政策,推广“提升月”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提升社会各界对乡村振兴的知晓度和支持度。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提升过程中的“顽疾”,设立曝光台予以曝光,跟踪问题整改落实,提升整治活动实效。